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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时间:2018/05/16 15:36:48  来源:   作者:

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政策依据:《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326号)。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后按规定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补贴资金实行先垫后补的原则。定点培训机构按照补贴标准先减免高校毕业生培训费,再向培训班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资金。

补贴标准:就业技能培训按照职业(工种)类别的不同,给予每人A1200元、B800元、C500元的培训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办理部门: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定点培训机构汇总相关材料进行办理)

提交材料:

1.《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单位申请表》;

2.本人签字的就业技能补贴人员名册;

3.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年度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毕业年度后按规定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5.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实现就业的有效证明;

7.录有上述参加就业培训人员名单及《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培训工种、培训起始及结束时间、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的电子文档;

8.定点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9.定点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政策咨询:长沙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84907915

芙蓉区就业培训科 8468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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