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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时间:2018/03/22 22:38:00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建立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是完善全校创业服务体系,是实现创业指导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提高创业者成功率的重要基础。为充分发挥创业指导专家咨询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推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建设

(一)成立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各学院设立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分团,分别由招生就业指导处和学院学工组牵头组建;

(二)招生就业指导处和学院学工组负责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的日常管理。

二、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职责

(一)参与创业项目征集、设计、开发与惩继论诞和社会推介;

(二)定期为创业者提供“坐诊”服务;

(三)深入学生创业团队、公司为创业者提供跟踪服务;

(四)重点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企业提供指导服务。

三、创业指导专家职责

参与创业指导服务互作规划,参与创业指导有关活动,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具体包括

(一)推介、筛选创业项目;

(二)考察、评估经营场地;

(三)指导制定创业项目计划;

(四)指导开发市场;

(五)为指导对象释疑解难;

(六)主持专题创业培训、创业主题讲座、创业者联谊活动;

(七)为企业成长提供跟踪指导服务。

(八)及时回复学生有关创业政策、技术、法律等方面的咨询。

四、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人员聘用管理

(一)专家选聘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工商或税务、法律、会计、入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利技术、项目开发、企业管理、产品营销、咨询策划等专业技术能力;本人热心创业指导的我校专家教授:

2、创业成功的社会企业家;

3、能够服从招生就业指导处的管理和创业孵化基地的活动安排。

(二)专家选聘程序

申请人是我校教职工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职称)证书、成果(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并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成员登记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推荐盖章后,,报招生就业指导处选评后,统一颁发“湖南农业大学创业指导专家”聘书,经招生就业指导处邀请的参与我校创业指导的社会企业家直接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成员登记表》,招生就业指导处颁发“湖南农业大学创业指导专家”聘书,并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服务网上公布专家服务团成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聘期与解聘

专家聘期一般为三年,特殊贡献专家可延长聘期。专家团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每年由招生就业指导处对专家进行统一考核,不称职人员予以解聘。专家团成员人数不足时由招生就业指导处按程序予以补充聘任。

五、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服务范围、对象、方式和费用

(一)服务范围。为创业学生提供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税务管理、品牌策划、法律咨询、人力资源管理、资本运作、市场营销、项目管理、采购管理、创业培训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二)服务对象。包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我校学生组建的各种经济实体组织以及毕业两年内我校毕业生等自主创业群体;

(三)服务方式:

1、集中授课;

2、专家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坐诊”;

3、论证、评审创业项目;

4、其他方式。

(四)服务参考费用

1、招生就业指导处按照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安排的专家“坐诊”,由招生就业指导处按100/天的标准付费,如遇特殊情况节假日需要加班“坐诊”的按200/天的标准付费;

2、专家参与学生创业项目评估、项目推广、创业计划书评审、创业大赛指导等其他项目的付费,由招生就业指导处与相关专家协商确定。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成员登记表

2、学生创业项目接受指导老师指导服务登记表

                              

招生就业指导处

三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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