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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关村人才创客大赛 学校选拔赛的通知

时间:2017/05/09 19:48:00  来源:   作者:
 

关于举办中关村人才创客大赛

学校选拔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校拟与中关村人才市场联合举办中关村人才创客大赛学校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湖南农业大学中关村人才创客大赛选拔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研究生工作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    邹冬生

副组长:陈芒良  朱翠英  郭时印  张胜利

      员:

   龙梦晴  朱杰辉  朱翠英  刘庆华    

刘峻峰      湘辉  米正  苏丁丁    

   何伟光  邹冬生      张胜利    

   陈芒良          祖智波  袁光敏

       郭时印  彭湘奇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彭湘奇

成立工作小组:赛事工作小组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东方科技学院各学院就业专干、研究生辅导员以及东方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东方科技学院相关负责人任组长。

成立评委会:评委会由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学院教授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名单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

学校在籍或毕业5年内的研究生或本、科生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业计划组创业实践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业计划组:参赛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籍的大学生,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公司时间晚于2017年2月1日。要求提出一个具有市场潜力的新产品或者服务或创设某种职业等创意,并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并围绕该创意开展调研论证,完成一份内容详实、论证有力的商业策划书。

2)创业实践组:参赛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籍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7年2月1日前已注册。要求对一个已有项目进行产品介绍,并对其市场前景、盈利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一份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赛程安排

大赛分网上报名及作品提交、校级初赛、校级决赛、学校择优推荐参加中关村人才创客大赛省赛和全国总决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作品的提交:

1.参赛作品包括项目计划书完成稿及1分钟展示视频。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不超过30mb;视频要求画面流畅,声音清晰,1G以内,格式不限。实践组参赛团队还需附上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交一份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图片。

2.报名及作品提交:各学院应将报名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和参赛作品纸质材料以及相应电子版材料(包括汇总表、项目计划书、作品相关附件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提交。研究生作品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研究生作品应不少于20件;校本部本科生作品由学院就业专干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校本部本科生作品应不少于30件;东方科技学院作品各学部负责就业创业的老师提交至东方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东方科技学院作品应不少于20件

研究生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东方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相关材料收集汇总后,提交至本届赛事工作小组(第十二教学楼411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ndnwygb@163.com

时间: 2017年5月22日以前。

(二)校级初赛暨“中关村人才创客大赛”选拔赛:参赛团队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并以PPT文件形式,对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内容进行介绍并进行现场答辩。由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创业项目内容等进行审查,选拔所有参赛团队的80%进入校级决赛;本次选拔赛获奖团队将择优推荐参加在北京举办的“中关村人才创客大赛”。同时,根据省里分配的指标,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省复赛。团队可同时参加“互联网+”省级复赛和“中关村人才创客大赛”全国决赛。

时间: 2017年526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一)大赛奖项设置如下:

创业计划和创业实践组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其中一等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20001200元和8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设优秀组织奖3项,奖金为2000元。

(三)获奖指导教师根据2014年学校颁布的文件进行奖励。

(四)获奖团队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奖励暂行办法》(湘农大〔201112号)文件进行奖励。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赛是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学院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二)请各学院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赛,并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培训,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2017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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